当前位置: 首页/新闻中心/通知公告/专项公告/仲裁公告
松劳人仲(2024)办字第1699号裁决公告:
信息来源: 发(fa)布时(shi)间:2024-06-17 阅读次数:

上海宜(yi)灿(can)电(dian)子商(shang)务有(you)限公司:

   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林伟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,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,因你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,依照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规定,向你公告送达松劳人仲(2024)办字第1699号仲裁裁决书。裁决内容如下:

被申请人上海宜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林伟202211日至2023121日工资差额人民币55000元。

如(ru)不服本裁(cai)决,当事人可(ke)自(zi)裁(cai)决书送达之(zhi)日(ri)起十(shi)五日(ri)内向(xiang)人民法院起诉(su);期满不起诉(su)的,本裁(cai)决书即发(fa)生法律效力。

特此公告(gao)

         

  二○二四年六月(yue)十七日
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