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松江区(qu)人民(min)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(he)国土地管(guan)理法(fa)》和(he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(tu)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4年06月13日上海(hai)市人民政府以沪府(fu)土〔2024〕38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(tu)地。现(xian)公(gong)告如下(xia):
一(yi)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(di)的机关: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道路广场用地(盛龙(long)南路(lu)(lu)(千舟路(lu)(lu)-库(ku)车浜路(lu)(lu))道路(lu)(lu)新建(jian)工程)
三、征(zheng)收土地的(de)位置(四至范围):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(mian)积:
以上(shang)合计(ji)征收土地(di)24834.2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7202.59平方(fang)米、建设用地641.14平方(fang)米、未利用地6990.47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(gao)公布后(hou),松江区应根(gen)据区政府确(que)认的征地(di)补偿(chang)安置(zhi)方案(an)(an)、征地(di)房屋补偿(chang)方案(an)(an)、被征地(di)人员就业(ye)和保(bao)障方案(an)(an)内容依法实施补偿(chang)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(xi)电话:57745002监督电话:37735966
联系人: 彭立高 联系地址:松(song)江区荣乐东(dong)路2111号(hao)3号(hao)楼(lou)214
上海市松(song)江区人民政(zheng)府(盖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