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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土地公告(沪(松)征地告[2024]第4号)
信息来源: 发布(bu)时间:2024-04-26 阅读次数:

上海市松江区(qu)人民政府

征收土地公告

沪(松)征地告〔2024〕第4号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(he)国土地(di)管(guan)理法(fa)》和(he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(di)管(guan)理法实(shi)施(shi)条(tiao)例》,2024年(nian)0422日上海市(shi)人(ren)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4〕234号批(pi)文批(pi)准征收(shou)集体土地。现(xian)公告如下:
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(ti)土地的机关:

上海市人民政府

二、建设(she)用地(di)用途:

绿地(石湖荡镇C34-03街坊北侧公共通道新建工程)

三、征(zheng)收土地的位置(zhi)(四至范(fan)围):

松(song)江区石湖荡(dang)镇,西至双金公路

四、被(bei)征地(di)单位和(he)征地(di)面积:

1、松江(jiang)区石(shi)湖(hu)荡镇136.70平方(fang)(fang)米,其中农用(yong)地0平方(fang)(fang)米、建设用(yong)地136.70平方(fang)(fang)米、未(wei)利用(yong)地0平方(fang)(fang)米。

2、松江区石湖荡镇新中(zhong)村金家村民小组130.40平(ping)(ping)方(fang)米,其中(zhong)农用地130.00平(ping)(ping)方(fang)米、建设用地0.40平(ping)(ping)方(fang)米、未(wei)利用地0平(ping)(ping)方(fang)米。

以上合计(ji)征收土(tu)地267.10平方米(mi),其中农(nong)用地(di)130.00平方(fang)米、建设用地137.10平(ping)方米(mi)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
五、本公告(gao)公布后,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(di)补偿安置(zhi)方案、征地(di)房屋补偿方案、被征地(di)人员就业和(he)保(bao)障方案内容依(yi)法实施补偿。

特(te)此公告(gao)。

联(lian)系电话:57740363 监督电话:37735966

联系(xi)人:蒋连超(chao)

联系(xi)地(di)址:松江区荣乐东路(lu)2111号3号楼207

上(shang)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(盖章)

202404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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