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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土地公告(沪(松)征地告[2024]第2号)
信息来源: 发布(bu)时间:2024-04-10 阅读次数:

上海市松江区人民(min)政府

征收土地公(gong)告

沪(松)征地(di)告〔2024〕第2号

根据《中(zhong)华人民共和国土(tu)地(di)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(ren)民(min)共(gong)和国土地(di)管理法实施(shi)条例》,202404月(yue)02日上(shang)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4〕195号(hao)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(ti)土地的机(ji)关:

上海市人民政府

二、建(jian)设用地用途:

道(dao)路广场(chang)用地(文(wen)仁路(姚北路-亭(ting)旭路)道路新建工程)

三、征收(shou)土(tu)地的位(wei)置(四至(zhi)范围(wei)):

松江区九亭镇,北起亭旭路,南至姚北路

四(si)、被征(zheng)地单位(wei)和(he)征(zheng)地面积(ji):

1、松江区九亭镇原(yuan)朱(zhu)泾浜(bang)村15053.90平方(fang)(fang)米(mi),其中农(nong)用地(di)12721.20平方(fang)(fang)米(mi)、建(jian)设用地(di)1855.90平方(fang)(fang)米(mi)、未利用地(di)476.80平方(fang)(fang)米(mi)。
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053.90平(ping)方米,其中农用地12721.20平方米(mi)、建设用(yong)地(di)1855.90平方(fang)米、未利用地476.80平方(fang)米。

五、本公(gong)告公(gong)布后,松江区(qu)应根据区政府确(que)认的征地(di)补(bu)偿安置方(fang)(fang)案、征地(di)房(fang)屋补(bu)偿方(fang)(fang)案、被征地(di)人(ren)员就业和保障(zhang)方(fang)(fang)案内容依法实施(shi)补(bu)偿。

特(te)此公告。

联系电(dian)话:57740363 监督电话:37735966

联系人:蒋连超

联系(xi)地址: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

上海市松江(jiang)区人(ren)民政府(fu)(盖章)

202404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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