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松江区人民(min)政府
征收土地公(gong)告
根据《中(zhong)华人民共和国土(tu)地(di)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(ren)民(min)共(gong)和国土地(di)管理法实施(shi)条例》,2024年04月(yue)02日上(shang)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4〕195号(hao)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(ti)土地的机(ji)关:
二、建(jian)设用地用途:
道(dao)路广场(chang)用地(文(wen)仁路(姚北路-亭(ting)旭路)道路新建工程)
三、征收(shou)土(tu)地的位(wei)置(四至(zhi)范围(wei)):
四(si)、被征(zheng)地单位(wei)和(he)征(zheng)地面积(ji):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053.90平(ping)方米,其中农用地12721.20平方米(mi)、建设用(yong)地(di)1855.90平方(fang)米、未利用地476.80平方(fang)米。
五、本公(gong)告公(gong)布后,松江区(qu)应根据区政府确(que)认的征地(di)补(bu)偿安置方(fang)(fang)案、征地(di)房(fang)屋补(bu)偿方(fang)(fang)案、被征地(di)人(ren)员就业和保障(zhang)方(fang)(fang)案内容依法实施(shi)补(bu)偿。
特(te)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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