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松(song)江(jiang)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(gong)告
根(gen)据《中华(hua)人民(min)共和国土(tu)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3年(nian)12月30日上海市(shi)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3〕1364号批(pi)文批(pi)准征收集(ji)体土地。现公(gong)告(gao)如下:
一、批(pi)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(ji)关:
二、建设(she)用地用途:
轨道交通用地(上海市轨(gui)道交通12号线西延伸工程沪松公路站-科技园站中间风(feng)井(jing)2号)
三、征(zheng)收土(tu)地的位置(四至范(fan)围(wei)):
上海市松(song)江(jiang)区,永强(qiang)路(lu)以(yi)东,莘砖公路(lu)下方及以(yi)南。
四(si)、被征(zheng)地(di)单(dan)位和(he)征(zheng)地(di)面积(ji):
以上(shang)合(he)计征收土(tu)地(di)1054.1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054.1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(li)用地0平(ping)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松(song)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(di)补偿安置方(fang)案(an)、征地(di)房(fang)屋补偿方(fang)案(an)、被征地(di)人(ren)员就业和保障方(fang)案(an)内(nei)容依(yi)法实(shi)施补偿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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