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信息时间:2024-06-07阅读次数: 】
根(gen)据《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沪松人社〔2021〕86号)的有关要求,经审核,现对符合本区相关政策规定,2024年6月审核通过(guo)的(de)公(gong)益(yi)性(xing)岗(gang)位(wei)补(bu)贴相(xiang)关情(qing)况(kuang)予以公(gong)示,接受(shou)社会监督。
公益性岗位(wei)补贴(tie)公示名单(2024年6月)
序号 |
单(dan)位名称 |
审核通过人(ren)数 |
1 |
上海松江区(qu)永丰街道平(ping)安工(gong)作服务站 |
73 |
2 |
上海松江(jiang)区(qu)永丰街道城市管理服(fu)务站 |
6 |
3 |
上海(hai)松(song)江区永丰街(jie)道劳(lao)动保障服务(wu)站 |
9 |
4 |
上海松江区(qu)永丰街道环境卫(wei)生服务站 |
21 |
5 |
上海松江区永(yong)丰街道残疾(ji)人综合服务中心 |
14 |
6 |
上(shang)海松(song)江区(qu)永丰街道就(jiu)业援助服务(wu)社 |
82 |
任(ren)何单位和个人均可(ke)在(zai)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(xiang)政策主管部(bu)门(men)反映(ying)公示对象存在(zai)的情况和问题(监督电(dian)话:67816119-206)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。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,并认真调查核实。经核实确实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条件的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沪人社就[2018]46号)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上海(hai)市(shi)松江区(qu)永丰(feng)街道社(she)区(qu)事务(wu)受理(li)服务(wu)中(zhong)心
2024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