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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富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信息来源: 发布(bu)时(shi)间:2021-01-27 阅读次数:

   为便(bian)于公(gong)民、法人和其(qi)他组织及时、准确(que)获取广富(fu)林街道办事处的政(zheng)府(fu)信(xin)(xin)息(xi),提高政(zheng)府(fu)工作(zuo)(zuo)的透(tou)明度,建设法治(zhi)政(zheng)府(fu),充(chong)分发挥政(zheng)府(fu)信(xin)(xin)息(xi)对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(dong)的服务(wu)作(zuo)(zuo)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(gong)和国政(zheng)府(fu)信(xin)(xin)息(xi)公(gong)开条例(li)》(以下(xia)简(jian)称(cheng)(cheng)《条例(li)》)和《上海市政(zheng)府(fu)信(xin)(xin)息(xi)公(gong)开规定(ding)》(以下(xia)简(jian)称(cheng)(cheng)《规定(ding)》),编(bian)制本指南。

  一、主动公开

  (一)公开范(fan)围

  根据《条(tiao)例》第三章(zhang)、《规定》第二章(zhang)规定,应当主(zhu)动公开的政府信息。

  (二)公开渠道(dao)

   1.“上海松江”门户网站(//quming18.cn/);

  2.“广富林街道”公众号;

  3.其他: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。

  同时,在松(song)江区档案馆、松(song)江区图书馆设置(zhi)本机关(guan)政府信(xin)息公开查阅点。

  (三)公(gong)开时(shi)限

 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  二、依申请公开

  公民、法人或者其(qi)他(ta)组(zu)织可以(yi)向本机(ji)关(guan)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(yi)外(wai)的政府(fu)信息(xi)。

  (一(yi))申请接收渠道

  1.当面提交

    本机关(guan)在广富(fu)林(lin)街道(dao)设置政(zheng)府信息公(gong)开(kai)申请集中受理点,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(ti)交(jiao)申请。

  地址:人民北路34562号楼408

  办公时间:上午8:30-11:00,下午1:005:00,节假日除外。

  联系电话:021-37683802

    2.传真申请

    传真:021-37683650

    3.信函提交(jiao)

  申(shen)请(qing)(qing)人(ren)可(ke)通过邮(you)政寄送向本机关(guan)提交(jiao)申(shen)请(qing)(qing)。

来信请寄: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2号楼408室,广富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(收),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邮政编码:201620

  4.网上申请

  申(shen)请(qing)(qing)人(ren)可登(deng)陆“上海(hai)松江(jiang)”门户网站,在政(zheng)务公开(kai)专栏“依申(shen)请(qing)(qing)”板块选择“网上申(shen)请(qing)(qing)”按(an)钮(niu)在线(xian)填写提交申(shen)请(qing)(qing)。

  (二)申请注意事项

  1.申请获取政府信息,应当填写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申请表可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点领取或在“上海松江”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。

  2.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联系方式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。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,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。

  3.当面申请的,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;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,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网上申请的,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。

  4.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,不收取费用。但是,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、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,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,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(三)申请办理的有(you)关说明

  本机关对(dui)收到的信息(xi)公开申请,将根(gen)据有关规(gui)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。

  1.对于符合《条例》、《规定》申请要求的,按《条例》第三十六条、《规定》第二十三条分别作出答复。

  (1)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
  (2)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,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,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、途径和时间。

  (3)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。

  (4)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,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。

  (5)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。

  (6)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、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。

  (7)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、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,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,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
  2.办理期限: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的,应当当场予以答复。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,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并书面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

  本机关征求第三(san)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(suo)需时(shi)间(jian)不计入申请(qing)办理期(qi)限。

  申(shen)请(qing)人(ren)申(shen)请(qing)公开政府信息的数(shu)量、频次明显超(chao)过合理(li)(li)范围,本机关(guan)有权要求申(shen)请(qing)人(ren)说明理(li)(li)由(you)。申(shen)请(qing)理(li)(li)由(you)不合理(li)(li)的,告(gao)知(zhi)申(shen)请(qing)人(ren)不予处(chu)理(li)(li);申(shen)请(qing)理(li)(li)由(you)合理(li)(li),但是(shi)无(wu)法(fa)在(zai)《条例》第三十三条规(gui)定(ding)的期限内答复申(shen)请(qing)人(ren)的,确定(ding)延迟答复的合理(li)(li)期限并(bing)告(gao)知(zhi)申(shen)请(qing)人(ren)。

  3.申请不符合《条例》、《规定》有关规定的,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,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。

  三、政府信息公(gong)开工作(zuo)机构

  上海市松(song)江(jiang)区广富林(lin)街(jie)道(dao)党政(zheng)办公室负责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(du)全(quan)区政(zheng)府信息公开工作(zuo)。

  街道党政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,办公地址: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2号楼408室;联系电话:021-37683802;传真:021-37683650;电子邮箱:gfljddzb@163.com。(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,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请参阅前述“申请接收渠道”。)

  四、监(jian)督(du)和救济(ji)

  公(gong)民(min)、法(fa)人或者(zhe)其他组(zu)织认为(wei)本机关(guan)在政府信息公(gong)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(fa)权益的(de),可以(yi)向上一级行政机关(guan)投(tou)诉、举报,也可以(yi)依(yi)法(fa)申请行政复议或者(zhe)提起行政诉讼。 



 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处理费收费事项公示 


收费(fei)项目 

信息处(chu)理费 

收费依据(ju) 

国(guo)务院办(ban)(ban)公厅关于印发《政(zheng)府信(xin)息公开信(xin)息处理(li)费管理(li)办(ban)(ban)法》的通知(国(guo)办(ban)(ban)函〔2020〕109号(hao)) 

收(shou)费主体 

上海市松(song)江(jiang)区人民政府广(guang)富林街(jie)道党政办公(gong)室 

收费对象 

政府(fu)信(xin)息公开申(shen)请数(shu)量(liang)达到收费标(biao)准的申(shen)请人 

收费标准 

计(ji)收(shou)
类型 

按件计收 

按量计收 

适用
情形(xing) 

适(shi)用(yong)于所有政(zheng)府信息(xi)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 

适用(yong)于(yu)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(jian)、发送电子(zi)邮件(jian)、复制电子(zi)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 

计收
方(fang)式 

申请人的(de)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(xiang)内(nei)容(rong)的(de),按照“一事(shi)一申请”原则,以合理的(de)最(zui)小单位拆分计(ji)算件(jian)数;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(ran)月累计(ji)计(ji)数。 

以(yi)(yi)单(dan)件政府信(xin)息(xi)公开申请(qing)为(wei)单(dan)位分别(bie)计(ji)算(suan)页数(A4及以(yi)(yi)下幅面纸(zhi)张的单(dan)面为(wei)1页),对同一申请(qing)人(ren)提交的多(duo)件政府信(xin)息(xi)公开申请(qing)不累加计(ji)算(suan)页数。 

计收(shou)
标准 

10件以下(含10件) 

11-30件(jian) 

(含(han)30件) 

31件(jian)以上(shang),以10件(jian)为一档,每增加一档,收(shou)费标准(zhun)提(ti)高(gao)100元/件(jian)。 

30页以下(含30页) 

31—100页(含100页) 

101—200页(含(han)200页) 

201页以(yi)上(shang) 

不(bu)收(shou)费 

100元/件 

不收费 

10元/页 

20元/页(ye) 

40元/页